中心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3-21 点击数:

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1、来访者的来访登记及测试资料存放专门档案柜,由专人负责管理。

2、咨询师的咨询记录表存放在咨询师的个人档案柜不得带出咨询中心。

3、涉及来访者的一切信息,包括姓名、是否做过咨询或正在做咨询都属于保密范围。

4、有关来访者上机测试的结果由专人设置密码进行保存。

5、如果咨询需要对来访者与咨询师的面谈进行录音或录像,则须事先征得来访者的同意并告知来访者此举的意图才能进行录音或录像。录音或录像资料由中心统一保存。录音或录像应定期销毁,并让来访者知道。

6、在团体咨询中,团体成员的自我表露,心理咨询师必须事先设定守密标准。

7、在科研、教学中如果涉及来访者的信息,必须进行加工改编,隐去来访者的真实身份并征得来访者的同意才可利用。

8、来访者的各种资料保存年限不少于七年。

心理档案管理使用制度

1、每学年初(10-11月份)在新生中开展全面的心理普查,针对测评结果建立学生个人心理档案。学生心理教育咨询中心应当不断充实、丰富学生心理档案内容。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依据心理档案,针对发现的高危学生群体开展约谈工作,及时深入了解有关情况。

3、心理档案应详细编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归档、保存,不得出现遗失、污损情况。

4、心理档案建立后,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档案。

5、大学生心理档案应完好保存三年以上,学生毕业后,特殊学生可以作为研究资料封存。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心理咨询室由学生处负责领导与管理。

第二条 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在校学生。

第三条 心理咨询室根据排定的值班日程正常开放。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开放,须提前以短信方式通知咨询师与来访者。

第四条 咨询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非咨询时间,使用心理咨询室须经中心批准同意,并安排适当时间。

第五条 咨询结束后,咨询师应及时书写咨询记录,并交由中心统一保管和存档,咨询档案不得随意带出中心,不得遗失或泄露。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他人不得随意翻阅咨询档案。

第六条 咨询室的电脑、测评量表等须在咨询师指导下方可使用。

第七条 工作人员要保持咨询室内的整洁舒适,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在离开咨询室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每学年初(10-11月份)在新生中开展全面的心理普查,针对测评结果建立学生个人心理档案。学生心理教育咨询中心应当不断充实、丰富学生心理档案内容。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依据心理档案,针对发现的高危学生群体开展约谈工作,及时深入了解有关情况。

3、心理档案应详细编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归档、保存,不得出现遗失、污损情况。

4、心理档案建立后,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档案。

5、大学生心理档案应完好保存三年以上,学生毕业后,特殊学生可以作为研究资料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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